立信德豪非審計部董事總經理江智蛟表示,部分停牌上市公司在復牌後市值上升,指24個月的除牌時間未必足以解決問題,認為36個月是比較合理的期限。
江智蛟指出,去年新加坡推出有關企業重組的法例,簡化企業拯救的司法程序,有望成為亞洲企業重組的中心,並吸引更多國際投資者。
他認為香港如果再不檢討企業拯救程序或臨時監管制度,對本港營商環境及國際排名都會帶來影響。
2018年1月31日 香港財經
立信德豪非審計部董事總經理江智蛟表示,部分停牌上市公司在復牌後市值上升,指24個月的除牌時間未必足以解決問題,認為36個月是比較合理的期限。
江智蛟指出,去年新加坡推出有關企業重組的法例,簡化企業拯救的司法程序,有望成為亞洲企業重組的中心,並吸引更多國際投資者。
他認為香港如果再不檢討企業拯救程序或臨時監管制度,對本港營商環境及國際排名都會帶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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