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英國政府再次發布《香港問題半年報告》,香港特區政府就報告中對香港各方面情況的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表示強烈譴責,必須嚴厲直斥其非。
發言人指英國透過所謂半年報告,就香港事務說長道短,肆意以政治凌駕法治,妄圖以政治卑劣技倆,干預香港依法施政。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中英聯合聲明沒有賦予英國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特區政府再次強烈敦促英國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發言人稱,《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香港特區執法部門採取的執法行動,與涉事人士或組織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任何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承擔其法律後果,等同給予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該等潛藏英國等美西方國家的潛逃者被通緝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並非因為他們行使發表的自由,而是因為他們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煽動分裂國家及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進行所謂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並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因此有需要採取一切合法措施,以強烈打擊有關潛逃行為。
發言人指在採取措施前,潛逃者已被給予時間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但該等潛逃者沒有珍惜機會,並沒有回港自首。針對有關潛逃者採取的措施,目的是應對打擊、阻嚇、防止潛逃行為,以及促使有關潛逃者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事實上所有的指明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及其申請資格,符合人權,而包括英國等不少國家也會就不同的通緝犯施行該等措施。英國在特區政府提出相關措施後,詆毀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實乃典型的虛偽「雙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