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僱主無力清償債務而被拖欠遣散費的僱員,可從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獲得的特惠款項將獲調高。
立法會今日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作出決議,調升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的款額上限,由首10萬元及餘額的一半調升至首20萬元及餘額的一半。
經修訂的款額上限將由周五(21日)決議刊憲當日起生效,並將適用於這日期或其後所衍生的遣散費債項。
檢討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的保障範圍是《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其中一項強化勞工支援的措施。
因僱主無力清償債務而被拖欠遣散費的僱員,可從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獲得的特惠款項將獲調高。
立法會今日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作出決議,調升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的款額上限,由首10萬元及餘額的一半調升至首20萬元及餘額的一半。
經修訂的款額上限將由周五(21日)決議刊憲當日起生效,並將適用於這日期或其後所衍生的遣散費債項。
檢討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的保障範圍是《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其中一項強化勞工支援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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