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刊憲修訂《危險藥物條例》,把「太空油」毒品主要成份依托咪酯及3種類似物列為毒品,即日生效。
社區藥物教育輔導會總幹事伍家順在電台節目表示,太空油在香港流行已超過2年,可說已「落地生根」,如何去買、如何去吸食等資訊遍布年青人圈子,要在短期內杜絕未免過於樂觀,但將依托咪酯列為毒品後會有阻嚇作用,立法是利多於弊。
他提議引入3層預防機制,針對高危青少年的家長教師及同學;有吸食電子煙及朋黨行為的高危青少年;以及正在吸食太空油的年青人,進行不同程度介入,並加強向家長及教師宣傳認清太空油的禍害。
香港津貼中學議會主席李伊營指出,太空油暫時未至於在學界普及,學校環境比較嚴謹,即使吸煙也會禁止,認為將依托咪酯列為毒品後,會給予學生及家長清楚訊息,吸食太空油是嚴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