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宣布,行政長官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建議,把終審法院資歷最深的海外非常任法官賀輔明的任期,由周日(12日)起延長3年。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歡迎,並指出賀輔明自1998年起擔任該職位,是歷來終院任職時間最長的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賀輔明願意繼續參與終院的工作,正好體現他對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的有力支持。
張舉能重申,自終院於1997年成立以來,海外非常任法官對終院的工作和香港法治作出了寶貴貢獻。
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他們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