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智會轄下殘疾院舍一名男助理舍監8月涉嫌性侵兩名院友,匡智會於事發後兩個月才公布事件。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提出質詢,關注政府有否就公布有關事件的時間制訂準則和指引。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覆表示,社署根據《殘疾人士院舍條例》、《殘疾人士院舍規例》和《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規管殘疾人士院舍的運作。根據現行規定,院舍若遇上特別事故,須盡快通知社署殘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務處,並在事件發生後的3個曆日內向牌照處提交特別事故報告。
他表示,政府會視乎事件的性質及嚴重程度,以及考慮對服務使用者的影響、營辦機構及執法部門所採取的跟進工作等,決定是否需要公布事件。在考慮公布時間方面,須先為當事人、其家人及其他受影響人士做好輔導和支援工作,並顧及他們的情緒,小心作出平衡。由於每宗特別事故均具獨特性,所需考慮的因素亦各有不同,不宜就公布時間制定硬性準則。
他又表示,政府十分重視院舍的服務質素,致力加強監管院舍的運作和管理,以及提升服務水平。為增加對不法分子的阻嚇力,社署已於10月更新《實務守則》就保安設施的規定,要求院舍須就監控及翻看院舍閉路電視監察系統制定政策及機制,以加強管理人員對院舍日常運作的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