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宣布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自明年起,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兩天,即農曆除夕、5月2日,增加後春節放假4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勞動節放假兩天(5月1日、2日)。
新華社刊登國務院決定全文稱,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統一放假調休,結合落實帶薪年休假等制度,實際形成較長假期。決定還明確,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法定節假日假期前後連續工作一般不超過6天。
與此同時,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202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稱,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春節自農曆除夕起放假調休8天,國慶節自10月1日起放假調休7天,勞動節放假調休5天,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分別放假調休或連休3天(如逢周三則只在當日放假),國慶節放假如逢中秋節則合併放假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