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去年11月實施「1+」新藥審批機制,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時表示,至今收到80多間藥廠超過260個查詢,並批准5款新藥的申請,包括治療轉移性大腸癌及治療甲狀腺癌等藥物,為病人帶來新希望,其中兩種腸癌藥已納入藥物名冊,令藥物成本下降近三成,病人只需支付標準費用15元,預計每年有300名癌症病人受惠。
工聯會議員陳穎欣關注,在有超過260個查詢下,只得5款新藥註冊,是否仍有阻力。盧寵茂不同意新藥註冊的數量少,強調當局要做好把關,審批藥物質量、安全及效能,政府並非賣藥,又指在260個查詢中,不少藥廠都不了解新制度。
「A4聯盟」議員林素蔚關注,「1+」機制是由藥廠主動申請,政府角色較被動,又關注審批的新藥是否集中歐美新藥,內地藥物覆蓋會否不足夠。
盧寵茂表,在相關機制下,一定是由藥廠主導申請,但政府會提早介入,當局亦已擴展機制,內地先進企業如有創新藥物都可根據機制在港申請註冊,而在新機制下,首隻獲批新藥就是由內地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