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陳克勤表示,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將實行新措施,容許家長攜同新生嬰兒到四個特定口岸,包括羅湖、皇崗、蛇口和深圳國際機場,即場向新生嬰兒簽發和領取一次性出入境證件。有關措施將由廣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處理,暫時未知正式實施日期。
陳克勤表示,早前有多名新生嬰兒家長向民建聯反映,期望攜同新生嬰兒前往內地,惟現時辦理返回內地的臨時證件,最短亦需要五個工作天,故他透過中聯辦向內地部門反映有關情況。
陳克勤透露,國家出入境管理局確認將實施新措施,指急需前往內地的香港新生嬰兒父母,可帶同嬰兒有關資料,包括新生嬰兒身份證明、出生證明,以及監護人身份證明等,到羅湖、皇崗、蛇口或深圳國際機場口岸,當場辦理3個月內一次出入境有效通行證。新生嬰兒可在通行證有效期內單次出入境。
陳克勤稱,有留意不少父母會選擇以兩地車牌商務車接載產後母親及新生嬰兒前往內地,故他稍後會向內地有關部門建議,措施擴大至深圳灣和港珠澳大橋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