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分別委任關百豪和麥萃才,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的主席及副主席。
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委任何淑瑛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的主席,亦委任儲漢松、李冠群和梁頌恩,以及再度委任歐振興和吳清發為上訴委員會成員。
上述有關任命均為期兩年,由下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諮詢委員會負責就積金局的效能和效率,以及《強積金條例》的運作向積金局提供意見,相信憑藉其在強積金制度及勞資關係方面豐富的知識和深厚的經驗,關百豪將有效領導諮詢委員會向積金局提供具洞察力的建議。
發言人又稱,上訴委員會的成員來自不同界別,並擁有不同專長及經驗,相信現任和新加入的成員將為上訴委員會的有效運作作出貢獻,並明智而審慎地確保上訴委員會履行其法定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