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以63票贊成、7票反對、12票棄權,通過根據《酒店房租稅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明年1月1日起將恢復徵收3%的酒店房租稅。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開場發言時表示,這是政府全面財政整合計劃的一部分,以期在數年內讓政府回復收支平衡,並預留充足時間予酒店及賓館業界作準備。酒店房租稅將不適用於3類情況,包括房租每日低於15元的住房;住房是由以非牟利性質成立及經營的社團提供;或者酒店通常可供客人入住的房間不足10間。
他表示,預計全港約有320間酒店和180間賓館須繳交酒店房租稅,涉及約9.2萬個房間,每年可為政府帶來11億元額外收入,為政府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時,亦不會對普羅市民造成影響。
他又提到,參考旅發局數據,3%酒店房租稅只佔過夜旅客在港消費總額很小部分,不會影響他們整體消費意欲或阻礙選擇香港作為旅遊目的地。多個國家或城市亦有就酒店住宿徵收酒店房租稅或增值稅。
反對議案的議員包括旅遊界姚柏良、自由黨邵家輝及易志明等。姚柏良質疑與業界實際情況有明顯落差,其中高端長途市場尚未恢復,旅客對酒店價格敏感度非常高,強調旅遊業復甦之路充滿挑戰,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為「矛盾措施」。邵家輝表示,香港酒店和機票相比其他地方貴,認為再加稅,對於吸引旅客不是一個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