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港大學生在2021年學生會評議會上動議及通過「感激」刺警案疑兇,去年承認煽惑傷人罪判囚2年,本月中上訴得直獲減刑至1年3個月,其中時任評議會主席張敬生再申請人身保護令,指在囚期間行為良好,應獲三分一刑期扣減並即時獲釋,法庭稱基於行政長官已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發出「證明書」,案件改為國安法法官審理。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早出席行會前回應,指在法庭聆訊中的案件,政府不適宜評論案件細節。
李家超強調,任何案件涉及國家安全,一定會按相關法律處理,而且會從嚴處理,因為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
他又再次告誡所有人士,切勿嘗試觸碰國安相關條例,強調有法必依,執法必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