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日傳媒報道有市民接受懷疑非醫療專業人員提供「正骨」服務後受傷,衞生署呼籲市民在接受醫療服務前,應先確認服務提供者的資格,並向受規管的醫療專業人員求診,接受醫療診斷或較高風險的治療。
衞生署稱,市民切勿隨便相信坊間一些沒有醫療專業註冊或認可的人士,自稱可就疾病或傷患提供所謂獨特的治療。由於這些人士的專業資格和水平未獲確認,相關「治療」的安全性和效用並無保障,甚至可能加重病情或引致受傷。
就「正骨」服務而言,多個醫療專業的執業範圍均有涉及類似性質的治療。在中醫方面,如服務涉及應用傳統中醫藥學理論以進行《中醫藥條例》所訂明的作為或活動,則可被視為以中醫方式行醫。根據《中醫藥條例》第2條,「作中醫執業」或「以中醫方式行醫」是指以下任何作為或活動,即應用在全科、針灸或骨傷方面的傳統中醫藥學為基礎,以診斷、治療、預防或紓緩任何疾病或任何疾病症狀;開出中藥材或中成藥的處方;及調節人體機能狀態。
此外,如服務涉及以治療用運動或人手治療就身體殘疾予以評估與醫治,或可被視為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附表中的物理治療師專業。根據第428章《脊醫註冊條例》第24(h)條,任何人並非名列於脊醫名冊,但卻從事脊骨療法專業,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一年。脊醫管理局擬訂的專業守則指出,脊骨療法是關注於人體活動功能系統(特別是脊柱和骨盆)靜力和動力有關的功能障礙、病理力學狀態、疼痛綜合症和神經生理反應的發病機理、診斷、治療和預防事宜。
衞生署表示,香港就醫療專業設有規管制度,以保障市民安全和健康。當中,有13類醫療專業人員必須先註冊才可在本港執業,以確保其學歷和資格達到標準,以及其專業行為受到相關法定管理局及委員會的規管。任何人未經註冊從事這些醫療專業或使用這些醫療專業名銜有機會違反相關法例。此外,政府亦設有「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為5類醫療專業人員設立自願認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