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布,青島海關原黨委書記、關長賀水山涉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賀水山喪失理想信念,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違規公款吃喝,無償接受他人提供裝修等服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在職務提拔、業務承攬、項目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賀水山又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