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昨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一宗總額超過12萬港元的珠寶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唯一董事,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所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相關監管制度於去年4月1日起實施,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海關昨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一宗總額超過12萬港元的珠寶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唯一董事,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所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相關監管制度於去年4月1日起實施,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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