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殯儀經紀,控告他以3000元行賄一名離世長者的教友,以獲取為該名長者辦理身後事的生意。被告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7月18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和求情後判刑。
被告為43歲的翟國雄,是念親恩有限公司銷售代理,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暫委裁判官黎匡晉在裁決時表示,被告的意圖昭然若揭,將非法行為視為「行規」。
案情透露,一名居於安老院的長者於去年3月6日離世,他生前已將數萬元交予兩名教友,委託二人安排其身後事。二人其後發現,該名長者的殮葬事宜,於對方離世當日,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交由念親恩跟進。其中一人遂到念親恩了解事件。被告提出如該教友願意委託念親恩辦理該名長者的殮葬事宜,被告會提供3000元作回佣。該名教友拒絕接受,並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