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去年接載乘客時被指兜路,乘客下車拍攝司機外貌及車牌,雙方發生口角,司機以粗言穢語指罵乘客。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司機在開審前承認「的士沒有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線往目的地」及「無禮貌及不守規矩」兩罪,被判罰款900元。
案情指出,乘客去年7月4日於青衣鄉事會路乘搭涉案的士前往伊利沙伯醫院,被告駛到拔萃女書院附近時表明塞車,要求乘客下車,乘客拒絕後,被告再駛往加士居道再次要求乘客下車,乘客再度拒絕,乘客最終到達目的地,總車費為128.6元。
涉案路線總長為12.64公里,比警方量度的最直接路線長了1.24公里。乘客下車後拍攝被告車牌及外貌長相,雙方遂發生口角,被告以粗言穢語指罵乘客,乘客當時以手機拍攝情況。
被告劉耀祖原定不認罪,他自行應訊時稱「個導航好亂」,無意多收車費,又指乘客指罵他故意兜路,揚言會擺上網作網絡公審,認為乘客想打爛他飯碗。他反問乘客是否不需受罰,裁判官回應需視乎對方的不禮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