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目前正為劏房居住環境設最低標準。身兼「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副組長的何永賢在電台節目表示,會先將收集到的意見歸納為一套最低標準,並作內部討論,強調當局處理劏房問題時,不會令人流離失所,會按部就班、有策略,並分優次取締。
何永賢指出,現時有顧問團隊探訪逾2000個不同模式的劏房,再估計有多少劏房會被淘汰,當局在會見不同團體時,大家都關心去向。她稱,工作組將於8月向行政長官李家超提交報告,與學者及團體會面時聽到的建議,包括最低面積約7至10平方米,最終建議會以此作參考,並考慮高度限制、通風及衞生環境條件等因素。
何永賢說,本港現有1.36萬個過渡房屋單位,及至年底料有近2萬伙,接近2.1萬伙的目標,過渡房屋與簡約公屋相輔相承,甲類和乙類申請人比例將靈活處理。
就房屋署4月向公屋租戶派發的「富戶政策」申報表及「居住情況申報表」,她指,首輪涉及8.8萬個公屋租戶,會向14個沒有交回的發出遷出通知書,第二批涉及25萬個,已收回23萬份表格,有1400伙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尚餘租戶在限期前不交回,當局亦會發出遷出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