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3月推出至5月底,投資推廣署接獲逾250宗申請,已批出逾100宗申請的淨資產審查;入境處則就逾40宗申請作出「原則上批准」,讓申請人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不多於180日,以便在該期間來港作出所承諾的投資。
許正宇在書面答覆議員有關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提問時稱,就協助金融服務業了解該計劃的詳情,投資推廣署為業內不同界別舉辦多場簡介會,包括銀行業、證券業、基金業、保險業及會計界及法律界等專業團體,合共接近2000人參與。
他又稱,在2024至2025年度,投資推廣署會透過派駐全球各地經濟貿易辦事處的招商引才專組及投資推廣組等,向目標客戶群作廣泛宣傳;並計劃於今年第三季透過私人財富管理公會,向私人銀行、律師及會計師樓等行業從業者進一步推廣,加強家族辦公室服務提供者對該計劃的認知。
此外,投資推廣署亦正計劃在內地和海外,透過實體活動及網路研討會,推廣該計劃以及香港作為家族辦公室中心樞紐的競爭力和獨特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