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2024至2025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落實2022至2023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的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並於2024至2025年度第四季起實施,以體現「能者多付」的原則。為此,《2024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將於周五(31日)刊憲,並於6月12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根據條例草案,應課差餉租值為55萬元或以下的住宅物業,差餉一如現時按租值5%徵收。應課差餉租值超過55萬元的住宅物業,首55萬元租值同樣按5%徵收差餉,其後25萬元租值則按8%徵收,超出80萬元的租值則會按12%徵收。
非住宅物業包括以商業活動或社會服務為目的而佔用的物業單位,例如酒店、兒童院、託兒所、安老院、青年宿舍、度假營等,不在累進差餉制度的涵蓋範圍內。房委會和房協提供的租住公屋、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計劃下的物業單位,以及由醫院管理局、香港中醫醫院、註冊非牟利學校、專上學院和宗教機構提供,內有相當部分設施供住戶共用的宿舍,將豁除於累進差餉制度的涵蓋範圍。
政府發言人指出,累進差餉制度力求在秉持「能者多付」的原則,和把受影響差餉繳納人數減至最低間取得平衡,並已充分考慮須維持簡單差餉制度。建議只會影響應課差餉租值超過55萬元,即月租約4.6萬元或以上的住宅物業,佔全港私人住宅物業總數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