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優化中、小學英文和普通話科教師語文能力要求的措施,2024/25學年起,「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IELTS)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將取代「語文能力評核」的筆試和口試,而由教育局舉行的「課堂語言運用」評核則維持,有關報名詳情將於稍後在教育局網頁公布。
據教育局發出的通函,教師須在IELTS整體評級中達到7.5級或以上,並在同一成績單中,聆聽、閱讀、寫作和口語各項均達到不低於7級;普通話方面,就要求在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中獲得二級甲等或以上成績。
英文科主任須在IELTS中整體評級達到8級或以上,並在同一成績單中,聆聽、閱讀、寫作和口語各項均達到不低於7.5級。
隨着優化措施的推行,教育局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合辦的「語文能力評核」筆試和口試於下學年起停辦,已持有相關成績而達到語文能力要求的教師,其資歷將繼續獲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