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反黑組2名警員因使用虛假身份及出示偽冒警方簽發的信件,越權獲取一宗傷人案的閉路電視片段,被控1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各判囚7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案件性質嚴重,二人違反警方維護法紀的職責,嚴重打擊警隊公信力,影響不同警區警員互信、合作。
劉官又指涉案片段傷者為三合會成員,兩名被告隸屬反黑組必然與三合會成員有接觸,雖然辯方稱沒有證據案件涉及收受利益,如涉案片段如被不法使用會有重大影響,考慮到二人在警隊工作時曾獲得嘉許,酌情扣減1個月,判囚7個月。
41歲被告沈志明及35歲楊卓麟,案發時分別是油尖警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及警員。案情指二人在2021年11月在九龍灣越權調查一宗涉及三合會成員的傷人案,其上司早前作供時證實並無指示2人到九龍灣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其後亦無向他滙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