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物業管理公司時任物管經理及其妻子,涉嫌盜取一個公共屋邨多筆小型工程款項共逾53萬元。二人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時,被加控三項盜竊及兩項「洗黑錢」罪名,竊款增至逾1100萬元,涉一個公屋及兩個居屋屋苑。
45歲的李誥涎為宜居前區域物業經理,及其43歲的妻子何善韻,早前被控一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
裁判官陳志輝今日批准控方申請修訂控罪書,李誥涎現被控共4項盜竊罪名,而何善韻則被控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洗黑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兩名被告今日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27日再提訊,並批准二人保釋。
案發初期,李誥涎為宜居高級物業經理,駐守黃大仙下邨(二區)。他於2021年中晉升為區域物業經理後,亦主管宜居在高翔苑及油美苑的服務。
宜居分別以多個銀行戶口支付該三個屋苑的維修工程款項及經常開支。如需從該等戶口提取6萬元以下的款項,至少要取得公司兩名授權簽署人的聯名簽署,而李誥涎是其中一名授權簽署人。4項盜竊控罪指李誥涎涉嫌於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間,從該等銀行戶口盜取多筆款項共逾1100萬元。
餘下兩項控罪則指何善韻涉嫌於上述期間,知道或相信兩筆共約770萬元款項,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兩筆款項。
廉署調查發現,李誥涎以不誠實手法促使宜居於上述期間發出319張支票以支付涉案三個屋苑多項小型維修工程費用,抬頭為多間承辦商。該等支票涉及款項由約1900元至5.8萬元不等,最終卻被存入李誥涎夫婦的個人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