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男女在2019年11月參與中環「和你lunch」,被控暴動罪,3人認罪、5人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33至45個月。
法官彭亮廷判刑時表示,各被告藏有暴動裝備,包括口罩、雨傘、生理鹽水等,有需要時可以走上前線或充當後勤角色,難以接納他們只是留守壯大聲勢。考慮到暴動的策劃性、對公民影響、街道破壞程度等因素,認為這次暴動雖然未至於最嚴重級別,但仍屬於嚴重級別。
8名被告包括藝人吳智杰、陳維聰、陳敦涵、李晁鋒、蔡綺洛、林梅嘩、陳灝良和梁升彥。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