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女性報稱在街上遭人淋潑不明液體,警方上周五拘捕一名56歲男子,當時他正用一個保溫壺把不明液體倒在掌心,然後潑向一名17歲女受害人臀部。他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待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審視被告是否適合答辯,或是否適用醫院令,而被告亦因同類案件正被調查。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再訊,拒絕被告保釋申請,須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訊。
被告李國定,報稱地盤工人,被控在2024年2月23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有違公德的行為、即向一名女子臀部位置潑上不明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