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立法會今日通過《2023年印花稅(修訂)(住宅物業)條例草案》,落實2023年《施政報告》中有關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的調整,包括把額外印花稅的適用年期由3年減至2年;把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的稅率由15%減至7.5%;以及為外來人才置業印花稅實施「先免後徵」安排。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政府一直以務實態度,不斷檢視住宅物業市場情況。《條例草案》下有關需求管理措施的調整是政府經考慮整體情況後的安排,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住宅物業市場,確保其穩健發展。
相關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的調整已按去年10月25日在憲報刊發的《2023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稅)(第2號)令》在當日生效,即有關調整適用於在去年10月25日或之後簽立或訂立的文書或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