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會議上,新民黨黎棟國關注當局會否考慮更改政策,全面行使《入境條例》第37ZK條的權力羈留提出酷刑聲請的人士,從而杜絕打黑工的情況。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表示,全面羈留所有酷刑聲請人士的建議不合適。
鄧炳強指出,在考慮引用第37ZK條羈留方案時,必須小心衡量法律問題、資源運用,以及保安方面的考慮。政府須根據相關法例、普通法下法庭訂立的法律原則例如相稱性和合理性及羈留政策,再考慮每個個案的情況,包括是否能在合理時間內取得聲請的最終裁定、該名人士是否曾干犯嚴重罪行等。
在資源運用方面,鄧炳強稱,推算全面引用第37ZK條或其他條例即需要約6300個新的羈留名額。政府如要增加6300個羈留名額,即需要興建約4個赤柱監獄規模的羈留所,另外每年撥備數以十億計的營運開支及增聘數以千計人員以落實有關政策,所以必須審慎考慮。
在保安方面,他提到大規模羈留聲請人所可能帶來的風險和治安問題絕不能低估。當年越南船民禁閉營集體毆鬥事件無日無之,甚至發生多次暴亂引致人命傷亡。
他稱,政府會繼續善用現有羈留設施,集中羈留對社會治安有較大風險的聲請人,並會盡快將聲請不獲確立者遣送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