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於2021年呼籲市民參與被禁的六四集會,被裁定煽惑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15個月,之後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刑罰;律政司不服裁決,就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網頁顯示,案件將於本周四頒下裁決。
案件去年11月審理。本案焦點在於被告能否在刑事審訊挑戰集會禁令的合法性,律政司一方力陳,被告不能在審訊提出有關挑戰,因警方已在「高度約束」情況下禁止集會舉行,而且集會禁令可經司法覆核挑戰;鄒幸彤一方則強調,禁令合法性屬控罪要素,若當局發出的集會禁令無效,有關集會便不違法。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於2021年呼籲市民參與被禁的六四集會,被裁定煽惑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15個月,之後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刑罰;律政司不服裁決,就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網頁顯示,案件將於本周四頒下裁決。
案件去年11月審理。本案焦點在於被告能否在刑事審訊挑戰集會禁令的合法性,律政司一方力陳,被告不能在審訊提出有關挑戰,因警方已在「高度約束」情況下禁止集會舉行,而且集會禁令可經司法覆核挑戰;鄒幸彤一方則強調,禁令合法性屬控罪要素,若當局發出的集會禁令無效,有關集會便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