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和譴責有國家和組織對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依法通緝在逃人的行動作出不負責任的無理抨擊。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的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公開因涉嫌犯下嚴重罪行而被通緝的逃犯資料,並要求市民大眾協助緝拿逃犯歸案,是香港警察和其他執法部門常見的做法,亦符合國際慣例。
發言人指出,很多國家,包括英國和美國自身的國家安全法律也具備域外效力。《香港國安法》的效力範圍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合法,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有國家依然執意無視其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亦有域外效力,一次又一次肆意對《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及警方依法作出的執法行動作出無理批評及肆意抹黑,顯然是帶有雙重標準的典型操作。
發言人強調,被通緝的人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令人髮指。特區政府對於這些犯罪行為是絕不姑息的,一定會追究到底,採取一切可行方法緝捕潛逃海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任何國家或組織都不應該包庇犯罪分子,或以不同藉口嘗試為這些人開脫。
發言人補充,任何逃犯都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逃犯除非自首,否則會被終身追捕。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守「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依法將逃犯緝拿歸案,不容許他們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