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表示,本年截至11月,緝獲瀕危物種的案件數目有379宗,當中經客運渠道緝獲的案件達250宗,較去年全年客運案件的總數增長達67%。
海關機場科航空旅客第二組指揮官劉良智表示,379宗案件中,有263人被捕,總貨值近8000萬。今年2月恢復通關後,經旅客渠道緝獲的瀕危物種個案亦有明顯上升趨勢,主要涉及旅客在未有相關許可證情況下,經內地攜帶受管制瀕危物種回港,包括花旗參、蘭花等,涉案人士大多將瀕危物種放置在行李內帶回港自用。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附錄修訂將於明天生效,修例後市面上大部分用作魚翅的物種,將會被納入管制。此外,紅景天及其粉末亦被列入附錄中,但其種子、花粉及經包裝後隨時可供零售或貿易的製成品則除外。
漁護署瀕危物種保護主任劉苑容提醒,魚翅和紅景天粉末屬附錄二中的非活生標本,在本地的買賣不需要領有管有許可證。不過,任何人在未獲所需許可證的情況下而進出口附錄二物種的貨物,均屬違法,因此市民外遊時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需許可證的物品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