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1歲女子涉嫌區議會選舉期間,在一個網上社交平台專頁展示帖文,煽惑他人在區議會選舉中投無效票,被廉署起訴,案件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2日再訊,待被告諮詢法律意見,准以被告1000元現金保釋。
廉署調查發現,報稱文員的楊詩頴轉載的帖文,原本由已被取消資格的前區議員李文浩,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該帖文呼籲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楊詩頴並涉嫌在帖文加上文字說明,煽惑他人在票上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令選票無效。
李文浩,29歲,面對一項控罪,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條例》,涉嫌在區議會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展示上述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一則帖文,因他已離開香港,廉署已向法院申請手令,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