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或電動單輪車,本月14至15日在新界北多區共拘捕26男7女,年齡介乎24歲至70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等。當中有1人涉嫌危險駕駛及2人涉嫌不小心駕駛。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下月中向警方報到。行動中扣查33部電動可移動工具。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郭俊樂表示,涉嫌危險駕駛被捕的47歲女子,無駕駛執照,她當時在上水區內駕駛電動單車,該電動單車的的司機位前加裝了一個座位,只用索帶扣着車架,並不穩固,而她載着一名4歲小朋友,在人多的街上行駛,有不少途人要避開這輛電動單車而造成危險。
他表示,今次扣查的電動可移動工具,最高時速約10至20公里,過往有案件發現的相關工具,最高時速可達5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