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建議修訂《稅務條例》(第112章),讓僱主為其65歲或以上僱員所作的強積金(MPF)自願性供款獲得利得稅扣減,扣減額由現時該等開支的100%增至200%。
為了讓僱主可充分地享有雙倍的利得稅扣減,局方建議就其為65歲或以上僱員,作合資格自願性供款的扣減另設上限,新設上限為僱員薪酬總和的30%(即相等於現時15%上限的兩倍),而僱主為其65歲以下僱員作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的利得稅扣減,則繼續維持現時的15%上限。
局方正在草擬法例修訂,以期在明年第一季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如有關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現時目標是在2024至2025財政年度實施這項稅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