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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9日 時事脈搏 港聞 兩岸

港澳律師大灣區執業試點期延長3年

國務院辦公廳昨日發布經修訂後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延長香港和澳門法律執業者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執業的試點期限至2026年10月4日。《試點辦法》經修訂後,香港和澳門法律執業者報考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執業經歷門檻,亦由5年降低至3年,將於今年10月5日起實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8月決定授權國務院開展試點工作,符合條件的香港和澳門法律執業者通過大灣區考試並取得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後,可在大灣區內地9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試點工作為期3年,原至今年10月4日屆滿。

根據司法部的資料,截至今年9月28日,已有357名港澳律師領取了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律政司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合作,計劃在今年內舉辦「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司法實務培訓班」,涵蓋理論課與實踐課,增強在大灣區執業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對內地法院處理不同範疇民商事事宜的實務知識。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十分感謝中央重視香港法律業界的期望,修訂《試點辦法》,為業界提供更多在大灣區的發展空間,讓業界能抓住國家發展帶來的無限機遇,以香港所長,服務國家所需。律政司將會繼續積極配合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等機關的工作,吸引更多香港法律執業者報考,進一步顯現大灣區律師執業制度的優勢及成效,為國家培養更多具備雙重執業資格的涉外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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