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早前受山泥傾瀉影響的紅山半島4間獨立屋,當中涉及的僭建和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情況,屋宇署及地政總署今日分別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及勒令停止佔用土地通知。兩個部門亦同時開展大規模聯合行動,嚴厲打擊紅山半島臨海獨立屋僭建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情況。
政府發言人表示,就紅山半島臨海方向有部分政府斜坡出現山泥傾瀉,政府承建商即將完成緊急斜坡維修工程。事故涉及的4間獨立屋(即第70號屋、72號屋、74號屋及76號屋),均有嚴重僭建情況。
經調查後,屋宇署今日根據《建築物條例》向相關業主發出清拆令,勒令拆除私人處所及土地上的違例建築物,業主須按命令委任註冊建築人員提交修繕建議書(包括評估有關違例建築工程對整體斜坡及樓宇結構的影響)及建築圖則,以及取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後根據批准圖則修復樓宇受影響部分。有關修復工程須於命令發出的日期(即今日)起計90天內展開,及150天內完成。屋宇署亦會在今日把命令送達土地註冊處在業權註冊紀錄登記(即俗稱「釘契」)。
發言人指出,4間獨立屋當中有3間亦同時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地政總署今日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向相關業主(即第70號屋、72號屋及74號屋業主)發出通知,勒令佔用人拆除政府土地上的構築物及停止佔用該土地。由於佔用的位置涉及政府斜坡,地政總署要求有關人士於通知發出起30天內,提交拆卸方案供政府審批,確保工程不影響斜坡安全和穩定性,並須於通知發出起150天內完成拆卸工程。
業主須自行承擔清拆僭建物及其他佔用政府土地構築物的費用。另外,若政府經調查證實僭建工程與政府斜坡損毀有關係,政府定必向涉事人士追討維修斜坡的工程費用。
發言人強調,發出清拆令和停止佔用政府土地通知乃現階段行動。政府仍在搜集和整理證據,不排除在諮詢法律意見後,對上述個案的涉事人,包括業主、參與僭建工程的專業人士和承建商等,採取進一步檢控行動。
發言人續稱,就紅山半島其餘屋宇,兩個部門會聚焦優先處理該一帶85間臨海獨立屋,當中約70間初步懷疑有僭建物,而約40間初步懷疑有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情況。屋宇署及地政總署今日已展開大規模聯合行動,啟動分批巡查懷疑違規臨海獨立屋,嚴厲打擊僭建物或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情況。如有需要,政府會按法例向法庭申請手令和行使權力,以便兩個部門進入屋內視察及搜證。
此外,發展局今日亦向參與物業交易的業界機構(包括地產代理監管局、香港銀行公會及香港律師會)發信,提示有關專業人員必須就物業是否符規保持警覺性,及向客戶提供準確資料,如有懷疑應提示客戶向專業人士尋求意見,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和法律責任。此外,政府提醒市民在置業時,應謹慎釐清物業狀況及確保沒有違規情況,以免引致法律責任和招致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