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報道,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向各駐港總領事館發信,要求提供本地僱員資料,包括職銜、聘用日期、住址、身份證或旅遊證件號碼、國籍,並提交身份證或旅遊證件副本,最遲下月18日前提交到政府總部禮賓處,信中未有提及要求各領事館提供僱員資料的原因。
去年10月,英國《金融時報》引述消息人士報道,中方要求海外駐港使團提交旗下所有物業的詳細資料,包括平面圖與租置條款等,更提出使節入住前,中方派員審查相關樓宇,做法看齊內地標準。
報道不點名透露,涉事外國外交人員仍在考慮如何回應訴求,因擔心當局或藉以安裝竊聽裝置,公署當時向傳媒表示,不會作出回應。
根據《基本法》第13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