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表示,留意到網上有評論指,不應將香港渠務排水設計標準,直接與新加坡和東京比較,因不同地區的降雨量及每月雨量分布,並非可以比較。局方指出,有關評論是基於對渠務設施設計標準的錯誤理解。
發展局在社交專頁表示,局長甯漢豪在昨日(16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提到,香港渠務設施的設計,媲美一些先進及高雨量城市,包括新加坡、東京、倫敦及內地一些城市等,部分設施的標準甚至更超前。
局方解釋稱,每個地方均會按照當地的降雨紀錄,經過數學分析,運算出不同重現期的設計雨量,過程中已考慮到當地降雨量的特性,包括降雨強度及時間長短,即每個地方都以自己的降雨量數據和所選擇的重現期設計渠務設施。
局方表示,簡單而言,一個重現期為二百年一遇的降雨, 其出現機率為二百分之一,而一個重現期為一百年一遇的降雨,其出現機率僅為百分之一,因此採用重現期為二百年一遇的設計降雨量,肯定是一個較高的防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