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決定結束對國泰航空及馬來西亞國際航空公司(馬航)擬達成商務合作協議的調查,兩間航空公司在7月下旬已通知競委會,決定不會落實該協議。
該兩間航空公司早前建議,就所有由國泰及馬航營運、往返香港與馬來西亞的定期客運航班,訂立共享航班的商務合作協議(metal-neutral joint business agreement) 。與共享代碼協議不同,在共享航班(metal-neutral)或聯營(joint venture)的安排下,不論航班實際上是由哪一間航空公司營運,航空公司之間都會攤分該航線的收益及成本。
在調查期間,競委會的初步評估認為,往來香港與馬來西亞的航空客運服務市場高度集中,兩間航空公司的市場佔有率相當高,亦是彼此間最接近的競爭對手。當該協議落實後,所產生的實際效果,將等同兩間航空公司以單一實體經營這些航線,它們之間的競爭有可能因而完全消除。此外,有關市場似乎存在着進入市場及擴充業務的障礙,而其他現存的航空公司亦未必能對該兩間航空公司構成足夠的競爭制約。
綜合以上原因,縱使該協議有可能產生某些經濟效率或效益,但競委會更關注該協議落實後可能會降低兩間航空公司減價及/或改善服務質素的誘因,從而影響往來香港與馬來西亞的乘客。由於兩間航空公司已確認不會落實該協議,競委會因此決定結束相關調查。
隨着疫情過去,旅遊業強勁復甦,香港市民已恢復商務公幹及旅遊,而往返香港與馬來西亞的航線正是最熱門的選擇之一。競委會亦留意到,公眾曾反映疫情後的旅費大幅增加,競委會將會密切監察有關情況,如當中涉及反競爭行為或缺乏競爭,定必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