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宣布,為鼓勵專上院校錄取更多元化背景的學生,包括於非學術範疇取得成就的學生,將於2023/24學年起上調院校可基於特別考慮因素而錄取申請人,入讀經評審局評審的副學位和學士學位課程的限額。
本地課程方面,有關限額將由課程收生人數的5%及院校收生總數的3%,分別調整為15%及10%;非本地課程方面,有關限額則將由現時課程收生人數的5%調整為10%。
教育局又表示,局方完成檢討並更新《副學士學位及高級文憑課程的新修訂通用指標》,作為開辦副學士學位和高級文憑課程的指引,更明確反映兩類課程各自的定位,令社會對兩者有更清晰和實際的期望。更新的《通用指標》將於2024/25學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