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實施後,全港學校陸續推展國安教育。8間資助大學自上學年起已將國安教育納入學生學習範圍。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在立法會上指,《國安法》訂明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遵守《國安法》,不得從事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專上院校根據《基本法》享有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同時需向公眾問責。她強調,院校絕非法外之地,而教育的根本是立德樹人,各專上院校有責任培育對社會有承擔、有國家觀念、香港情懷和國際視野的新一代。通過教育做好防範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為院校的「應有之義」。
選舉委員會周文港在口頭質詢環節關注,各院校有多少教職員和學生因觸犯《國安法》被捕被控。蔡若蓮回應指,學生和教職員事務屬專上院校自主範疇,政府無備存相關數字。不過她說,專上院校均設學生和教職員紀律政策和機制,他們不得參與違法、損害院校聲譽行為,若出現涉嫌參與違法活動和違法行為,包括《國安法》,因而被捕、被起訴、定罪,院校一般會按個案交紀律委員會跟進。視乎嚴重性,學生可能被勒令停學或開除學籍,而教職員可能被終止聘用。
周文港建議當局要求院校發展專門國安教育教學或研究機構;經民聯劉業強則指,當局會否考慮學士學位課設加設必修科,學習《憲法》、《基本法》、《國安法》。蔡若蓮指,學科發展、課程為院校自主範圍。而劃一指定、要求大學國安教育的課程安排,或會限制院校從多方面、多角度讓學生去獲得相關知識,反而不利教學效能。
經民聯梁美芬批評,很多資助大學只是「交功課」,只有零散的國安演講;劉業強則斥,專上院校的國安教育課程參差不齊,有學校開辦中華文化課程,認為「同國家安全大纜都址唔埋」。民建聯梁熙指大學「hea做」,「求奇做下MC(選擇題)、睇下片就當過骨」,認為當局應提立就大專國民教育具體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