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發言人表示,由環境局領導的氫能源跨部門工作小組在昨日的會議上,原則上同意多3個氫燃料試驗項目的申請。
是次獲原則上同意項目涉及一個由中石化(香港)提交的申請,試驗在元朗凹頭建設加氫站、一個由港鐵提交的申請,以非載客形式試驗在屯門試行氫能源有軌電車,以及一個由林德港氧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請,試驗利用氫氣長管拖車為氫能源有軌電車提供氫氣。
發言人表示,根據各申請人的目標,元朗凹頭加氫站試驗項目及兩個與氫能源有軌電車有關的試驗項目會分別在明年年中及明年下半年啟動。連同工作小組在今年3月28日首批原則上同意的3個申請,工作小組已合共審視並原則上同意6個試驗項目的申請。
發言人補充,工作小組亦在會上審視政府部門計劃透過其委聘承辦商開展的氫燃料電池重型車作清洗街道用途試驗,預計試驗可在明年開展。另外,政府的目標是在今年內完成現正進行中有關制訂氫燃料系統、加氫站和量化風險評估的技術指引的顧問研究,政府亦計劃會在今年第三季聘請顧問研究修訂《氣體安全條例》(第51章)以涵蓋氫燃料的細節及進行營商環境影響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