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討論當局建議收緊年長商用車司機的體格證明要求,提出體檢年齡由70歲降至65歲,並改為要每年做身體檢查。有議員關注體檢收費水平,希望當局提供補貼,並提出體檢次數可否放寬。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表示,會再審視一年一檢的要求。她又指出,當局曾經考慮由公立醫院提供司機體檢服務,但公營醫療服務需求殷切,因此初步計劃由私家醫生提供體檢服務,希望收費水平不高。她稱處理自己身體是市民自己本身有一定責任,涉及公帑恒常開支須小心處理。
羅淑佩又說,如果有關司機有定時看醫生及服藥,通過身體檢查就可重新申請領牌,暫時沒計劃就駕駛年齡上限作限制。她建議日後申請駕駛執照人士,要就身體狀況作法定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