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21歲至27歲男女涉嫌於2019年9月11日在尖沙咀一間酒店內串謀製毒,在高等法院被判罪成,今日分別被判處監禁12年6個月至25年。
案中27歲被告以「搵快錢」為名誘使其他青少年販毒,警方遂向法庭申請加刑,法庭最終判處該名男子25年監禁;而負責處理毒品的男女則分別被判處監禁12年6個月及16年8個月。
案情指出,警方根據情報分析,於上址截查一對本地男女,並於他們的隨身行李內檢獲43袋共重921克、時值約135萬元的可卡因及一批製毒工具,其後再於該對男女租住的酒店房間內發現製毒痕跡。
經深入調查後,探員再拘捕一名負責招攬及操縱該男女製毒的27歲男子,3人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
警方呼籲年青人切勿為「搵快錢」從事犯罪活動,家長亦應多關心子女,留意他們是否有不尋常的收入或作昂貴的消費,如有懷疑應盡早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