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立法會今日通過《202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落實2023至2024年度《財政預算案》有關印花稅的建議,即調整買賣或轉讓住宅及非住宅物業須繳付的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該項建議的主要目標是減輕一般家庭首次置業的負擔,特別是中小型住宅單位。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適用的稅階調整後,代價款額或價值介乎於200萬元至剛低於1008萬元之間的適用物業交易,須繳交的印花稅金額將有所減少,減幅最高達至6.75萬元。該調整預計將惠及約3.7萬名物業買家,政府稅收每年減少約19億元。
有關調整已按今年2月22日在憲報刊發的《2023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稅)令》,在當日上午11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