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最近發表報告,批評《港區國安法》下指定法官制度,並點名29名曾處理國安相關案件的各級法院法官,促請美國政府考慮制裁,當中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
司法機構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時強烈譴責任何向法官和司法人員,包括指定法官施以包括建議作出制裁等不當壓力的企圖,認為對香港的法治、獨立的司法制度,及法官和司法人員作公然和直接的侵犯,絕對不能接受。
發言人指出,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障,明確規定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均須緊守司法誓言,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在行使其司法權力時,不論處理任何案件,須獨立和專業地以法律和證據為依據,別無其他考慮。
發言人稱,甚麼案件會訴諸法庭,並非法官和司法人員控制,但案件一經提交法庭,法庭就必須嚴格依法處理,重申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會繼續按司法誓言,堅定不移地履行職責,秉行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