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03968)前行長田惠宇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利用未公開訊息交易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田惠宇涉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訊息一案,由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檢察院併案審查起訴。近日,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田惠宇利用擔任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副總裁,上海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招商銀行黨委書記、行長等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審批、業務承攬、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此外,身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身為商業銀行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訊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訊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訊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身為證券內幕訊息知情人員,在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訊息尚未公開前,買入該證券,洩露該訊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證券交易,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利用未公開訊息交易罪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訊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