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5日民間發起「大三罷」,一名電單車司機在屯門公路與示威者對峙,期間遭禁錮約22分鐘。警方調查後,拘捕一名25歲涉案攝影師,事隔逾兩年後被控告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罪,被判監禁8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熱愛攝影,到案發現場是為了拍攝,沒有參與事前衝突,僅一時衝動加入禁錮。
法庭參考《環球時報》前記者付國豪案,認為情節嚴重性相若,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刑期至8個月。法官指,被告有機會構成蓄意留守參與暴動,夥同施襲,本來有風險被控暴動,因此被告現時要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