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涉疫物資的網絡交易發提示,要求互聯網平台企業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杜絕發「疫情財」。
市監局指,互聯網平台須嚴格落實經營者管理責任,適當提高對銷售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資經營者的抽查比例,確保相關訊息真實有效,嚴防虛假宣傳、欺詐等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的經營者,要及時採取必要措施;適當增加庫存儲備,加強備貨補貨、倉儲調度和物流配送,保障防疫用品和基本生活物資的供應「不斷不亂」;亦要嚴格落實價格穩定責任,嚴禁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訊息,造成商品和服務價格過高過快上漲。
市監局又指,監管部門將通過投訴舉報、網絡監測、輿情反映等,及時發現違法線索,綜合運用政策指導、提醒告誡、行政處罰等手段,防範和制止網絡交易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網絡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