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討論強制舉報虐兒的建議,多名議員關注舉報虐兒設三級制令業界無所適從,質疑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的阻嚇力不足。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諮詢文件提到的三級制只是「概括形容」,強調法例上的罰則只有一級,會再考慮方便從業員適應的措施,參考香港目前有關知情不報的刑罰,監禁3個月其他條例的做法是與其他法例「睇齊」。
他又指出,受機制管束的人士大多為專業從業員,包括社工及教師等,為保障自身前途及專業資格,相信目前懲罰已夠阻嚇性,而「合理時間」亦是本港法例中常用原則性用詞,容許舉報者可更彈性通報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