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提早禁止食肆提供即棄塑膠餐具,首階段管制明年第四季實施,屆時全面禁止銷售及提供發泡膠餐具、塑膠刀叉匙等。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指出,本港塑膠廢物佔整體都市廢物兩成,形容問題刻不容緩,認為要採取更進取的措施解決,當局會在明年初向立法會提交草案。
黃淑嫻指,就首階段管制,當局有跟餐具供應商聯繫,目前供應商提供的替代品,價格與塑膠餐具差不多。若以每件計,紙製或軟木造餐具成本比棄塑膠餐具平均多1毫或更低。但她承認,涉及第二階段管制的商品,如膠杯和塑膠食物容器等,替代品的普及程度較低,仍未成熟。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胡偉文補充,當局找到的50個本港或內地供應商中,有48個可供應受首階段管制商品的替代品;但涉及第二階段商品,只有8個供應商可提供替代品。